突发!专管员通知:今年开的免税发票全要补税

2020.12.02

如果没有及时收回,那么可以先按免税申报,优惠政策结束后一个月内必须收回专票红字,否则不得享受优惠。如果最终无法收回,那是否能就开具专票部分交税,其他部分依旧享受免税政策呢?


针对这个问题,如果是政策下发之前的这种情况,你可以就专票部分交税,其他部分享受免税,但是政策发布后,你就得严格按照免税政策开具发票了。

所以,政策下发后,如果你再就同一个业务部分客户开具专票交税,部分客户开具免税发票享受免税,那么完全有可能后面被监控出来,让你把享受免税的发票通通补税。


前不久,其实就有读者反馈,他们酒店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疫情期间生活服务有免税政策。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



本公告规定的税费优惠执行至2020年12月31日。


政策公布后的期间,他们开票就有点乱。


有些个人不报销的,他们就开了一些免税发票,或者不开发票直接免税申报,而有些出差的客户要求专票,他们又开了一些6%专票。


后来,专管员通过电子底账看到同一个业务有专票也有免税业务发票,这个时候就通知他们了,让他们酒店把开的住宿费的免税发票全部补交税款,不得享受免税。


那么,对于这个读者的遭遇,只要把下面几个问题弄清楚自然就清楚了。


1、纳税人能否就部分业务放弃享受减免税?

2、纳税人能否就同一项业务的不同客户分别放弃享受免税?

3、纳税人放弃享受减免税是否需要提交书面声明?

4、纳税人可否自由选择享受减免税的起始时间?

5、纳税人放弃减免税后再想享受有没有限制?


具体我们来看看。


01
能否就部分业务放弃享受减免税?


答案:可以,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都可以,但是必须是不同的业务,比如住宿和餐饮,可以放弃住宿享受免税政策。


注:一般情况下,餐饮服务购买方基本无取得专票的意愿,建议享受免税政策。

02
能否就同一项业务的不同客户分别放弃?


答案:一般纳税人不可以;小规模纳税人可以。


一般纳税人不能针对不同销售对象分别适用免税政策。如果同样是住宿服务,一旦有些开了专票意味着放弃享受免税,那所有的住宿服务都应该申报纳税,所以专管员通知开具免税的部分需要补税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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