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加计抵减优惠,纳税人最关注这30个问题

2019.05.29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联合印发了《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以下简称39号公告)。39号公告从“降税率”“扩抵扣”“退留抵”等方面为实体经济上了一道“硬菜”。在刚刚过去的5月申报期,不少纳税人享受到了政策优惠。


  按照39号公告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近期,不少纳税人对该政策的一些执行问题非常关注,为此,我们为大家梳理了关注度较高的30个问题,赶紧收藏学习吧。


基本政策规定


01

本次深化增值税改革新出台了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其具体内容是什么?

  

  答:符合条件的从事生产、生活服务业一般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用于抵减应纳税额。  


02

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所称的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哪些纳税人?

  

  答: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中所称的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03

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所称的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具体范围是指什么?

    

  答: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


  邮政服务,是指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及其所属邮政企业提供邮件寄递、邮政汇兑和机要通信等邮政基本服务的业务活动。包括邮政普遍服务、邮政特殊服务和其他邮政服务。


  电信服务,是指利用有线、无线的电磁系统或者光电系统等各种通信网络资源,提供语音通话服务,传送、发射、接收或者应用图像、短信等电子数据和信息的业务活动。包括基础电信服务和增值电信服务。


  现代服务,是指围绕制造业、文化产业、现代物流产业等提供技术性、知识性服务的业务活动。包括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商务辅助服务和其他现代服务。


  生活服务,是指为满足城乡居民日常生活需求提供的各类服务活动。包括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娱乐服务、餐饮住宿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其他生活服务。  


政策适用范围


04

我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四项服务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请问可以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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