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核定征收统一变更为查账,符合条件的及时报送鉴定表改为核定!

2019.02.14

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企业

企业所得税为核定征收的一般纳税人,因其会计核算健全,不符合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条件,从2019年1月1日起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不再鉴定为核定征收,统一修改为查账征收。

 

同时对企业所得税为核定征收的小规模纳税人,登陆电子税务局后推送提醒信息。

纳税人需下载《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鉴定表》,填完后报送至税务机关,对符合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条件的企业继续鉴定为核定征收。


特别注意: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在3月31日前改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对符合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条件的,可送达《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鉴定表》并在2019年度继续鉴定为核定征收。


附:

本文转自办税总动员,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不妥请联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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