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第一批公益性社会团体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公布

2018.05.17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

关于2017年度第一批公益性社会团体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18年第6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审批有关调整事项的通知》(财税〔2015〕141号)有关要求,现将2017年度(第一批)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公告如下:

  

  1.神华公益基金会

  

  2.爱佑慈善基金会

  

  3.陈香梅公益基金会

  

  4.安利公益基金会

  

  5.中国红十字基金会

  

  6.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

  

  7.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

  

  8.中国国际文化交流基金会

  

  9.中国马克思主义研究基金会

  

  10.中国留学人才发展基金会

  

  11.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

  

  12.中国航天基金会

  

  13.南都公益基金会

  

  14.中国移动慈善基金会

  

  15.中国海油海洋环境与生态保护公益基金会

  

  16.凯风公益基金会

  

  17.中国友好和平发展基金会

  

  18.中国民航科普基金会

  

  19.香江社会救助基金会

  

  20.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

  

  21.中国癌症基金会

  

  22.中国绿色碳汇基金会

  

  23.中华健康快车基金会

  

  24.吴阶平医学基金会

  

  25.中国华侨公益基金会

  

  26.中国人寿慈善基金会

  

  27.韩美林艺术基金会

  

  28.爱慕公益基金会

  

  29.中国医学基金会

  

  30.兴华公益基金会

  

  31.心和公益基金会(原心平公益基金会)

  

  32.智善公益基金会

  

  33.包商银行公益基金会

  

  34.王振滔慈善基金会

  

  35.腾讯公益慈善基金会

  

  36.詹天佑科学技术发展基金会

  

  37.萨马兰奇体育发展基金会

  

  38.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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