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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售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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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类除外:股改复牌和新股上市后限售股的配股,新股发行的配股,定向增发的限售股,给员工的股权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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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价与成本价差额 如果纳税人未能提供完整、真实的限售股原值凭证的,不能准确计算限售股原值的,主管税务机关一律按限售股转让收入的15%核定限售股原值及合理税费。 (政策依据:财税[2009]167号)
对个人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继续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政策依据:财税[2012]8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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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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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禁日后配送的境内上市股份免税解禁日前配送的征税,境外上市公司的股权转让一直征税。限售股由证券机构为扣交义务人所在地主管机关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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